在香港申請標準專利,必須以指定的海外專利局或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批予的專利注冊為基礎。香港知識產權署同時設立了短期專利和外觀設計制度,以保護只具有短期商業價值的發明和各種產品的外觀設計。
■ 第二階段:專利在中國、歐洲或英國授權公告后的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交第二階段申請。
■ 《專利合作條約》委任的各個國際檢索局(如:美國、日本、韓國、西班牙等)
■ 各種產品的外觀設計均可申請注冊,如電腦、手提電話、紡織品、珠寶、手表等。
所需資料及有效期
類型
所需資料
有效期
備註
標準專利
自批準第3年後每年續期一次,最長20年
不可直接在香港申請,須在獲得中國、歐洲或英國授權公告後的6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交申請
短期專利
可在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4年後續期,最長8年
可直接在香港申請,但須提交由下列其中一個當局發出的檢索報告:
外觀設計
每5年續期1次,最長25年
可直接在香港申請
備註:專利文件包括
政府資助申請
香港創新科技署推出“香港專利申請資助計劃”,以撥款形式協助本地公司和個人為其發明及實用新型作專利申請,獲批申請的最高資助額可達港幣25萬元。
如您希望申請這項資助,請立即與我們聯絡,我們將幫助您淮備申請資料及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助您成功獲得特區政府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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